观墨云官方关注 2023-02-22 17:24:42 浏览1756次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宿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
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宿州籍或在宿州学习及工作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2、作品要求
(1)每位作者可选择自己最擅长的书体临摹作品一至二件,一次性寄送,不接收第二次寄送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或印章(包括历代经典篆刻作品),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或印章的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摹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3)规格:书体不限。
临摹作品尺寸为六尺对开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48cm),作品一律竖式。
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400cm;
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度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
篆刻作品:8-12方,边款不少于3枚。其中4方临摹作品,4-8方临创作品。临创作品与临摹作品需风格统一。
投稿请附所临篆刻经典作品复印件。印屏规格要求:一律竖式,138cm×35cm以内。
投稿作品,可以自己拼接染色。
3、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注明临摹作品名称。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三
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宿州市书法家协会参照中国书法家协会在全国展览中实行的《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四
评审
1.由宿州市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做到阳光公正评审。展览评出获奖作品10件,入展作品100件(含获奖作品)。
2.评审初步定于2023年3月下旬举行。
3.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
五
展览
展览将视疫情控制和场馆情况,拟于2023年5月1日举行。
六
作者待遇
1.非宿州市书协会员书法作品获奖、入展直接具备加入宿州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2.市级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专业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宿州市书法家协会举办的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3.本次展览设一等奖2名,各奖励8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6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入展作者各奖励3刀手工元书纸。
七
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
收稿地址及收稿人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创意小镇3号楼会所或保安室
收稿人:李胜春
电 话:13805577669
九
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宿州市书法家协会。
宿州市书法家协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