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墨云官方关注 2022-06-19 22:27:55 浏览485次
为进一步提高光明区书法的创作水平,挖掘书法新人、培养书法后备力量,壮大书法队伍建设,秉承“扶持新人,推出新作”的宗旨,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现光明书法新人的精神风貌,光明区书协决定举办“第一届光明区新人新作书法展”,现将征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光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书法家协会
1、投稿对象
生活、工作在光明区,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非光明区书协会员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竖式,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篆书、草书请附释文。
5、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截稿,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6、收稿地址
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16号博雅文化(联系人:柯老师15817410108)
1、作品评审
(1)由光明区书协组织展览评委会进行阳光公正评审。
(2)评审拟定于2022年7月底进行。
(3)评审结束后在光明区书协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审结果。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作品形式制作上不要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不提倡过度制作。
2、展览事宜
(1)展览时间:展览定于2022年8月20(暂定),届时将展出全部入展作品,同时编印《第一届光明区新人新作书法展作品集》。
(2)展览地点: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光明区文化馆A座一楼展厅(暂定)。
3、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
(3)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光明区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温馨提示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深圳市光明区书法家协会。